为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,切实提高我镇2014年度社区矫正工作质量,有效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行为,维护全镇社会治安稳定,我所采取“三要求、三做到”,严抓2014年度社区矫正工作。
“三要求”:一是要求必须时刻抓好本辖区内社区矫正工作,严防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,对有重新犯罪倾向的社区矫正人员及时进行教育、疏导;二是要求严格按照《重庆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》,把社区矫正工作做好做实;三是要求每月必须做好本乡镇社区矫正人员的排查、走访及集中教育学习、劳动,并逐一建立台账。
“三做到”:一是要做到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再认识、再提高,加强工作责任感,强化职能服务意识;二是要做到强化业务素质、业务能力学习,培养会干事、能干事、干好事的本领,力争将社区矫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;三是要做到严把社区矫正工作办事程序,对表现突出的矫正对象,给予表扬,对拒不接受矫正的矫正对象,给予警告处分,严重违反矫正相关规定的建议县局给予收监执行,以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。
仁贤司法所:周海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