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是明确目标责任:在全镇推广水稻机插秧面积8000亩,任务分解细化到各村组,村两委与政府签订机插秧目标责任书。
二是补贴落实到位。机插秧栽插环节每亩50元,财政补贴每亩30元,补贴申报、验收、公示由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并落到实处。
三是做好准备工作。各村提前做好机插秧区域规划、面积落实、秧田、机具、人员、种子准备和育秧物资购买等各项准备工作,确保推广工作顺利开展。
四是加强技术指导。农业服务中心技术人员分片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联系,认真做好集中技术培训和现场培训工作,加强巡回技术指导。
五是加强工作考核。将水稻机插秧技术推广工作纳入对各村的年终目标考核,并加强工作检查和督导。实行“一票否决”,各村“四职”干部按作业补贴的目标任务数, 以10元/亩向镇政府缴纳工作责任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