石安镇:“四规范”全面推进“阳光计生”

石安镇:“四规范”全面推进“阳光计生”

A+石安镇计生办 2013-09-27 18:33

近年来,石安镇以政务公开、便民服务、依法行政为重点,深入开展“阳光计生”行动,扎实推进全镇人口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。

一是规范政务公开,推动“阳光政务”。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要求,在全镇共设立11个计生政务、村务公开栏,就现行人口计生法律法规、利益导向政策等各项政策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,着重对照顾生育、社会抚养费征收、奖励扶助等群众关注度高的内容全面公开,提高广大群众对计生工作的知情权。

二是规范办事程序,推动“阳光服务”。在便民服务窗口张贴办理生育证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证件的流程和所需材料,以“方便群众”为宗旨,把好程序关,为群众提供“一站式”服务。

三是规范信访工作,推动“阳光维权”。在办公室悬挂信访制度等工作制度,在政府设立计生意见箱,并对办公室咨询电话进行公开,广泛宣传12356“阳光服务热线”,畅通群众诉求渠道,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。推行信访首问负责制、限时办结制和行政问责制,对群众来信来访切实做到“件件有着落、事事有回音”。

四是规范执法程序,推动“阳光行政”。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、征收标准进行公开,按规定、按程序执法,杜绝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中主体不合法、程序不规范等问题。建立健全执法制度,依法开展计划生育执法,做到持证上岗,亮证执法,杜绝粗暴执法,乱收费、乱罚款、搭车收费等现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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